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且没执行能算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2-01-09 07:11:03
问题描述:
我,女,今年42岁,四川人。我二十年前看到征婚启事来到丈夫[比我大八岁]身边,其过程暂不细说,结果是我没嫌丈夫残疾且贫穷就嫁给了他。婚后,我们同甘苦、共患难,悉心耕耘,女儿今年已有19岁。现在,他苦尽甘来、事业发达,就开始嫌弃我这个糟糠了。二年前,因他有了外遇,回家对我是左看不顺眼,右看不舒服,并拳脚相加,逼迫我与其离婚。我受尽了他的非人折磨[110都有记录],我举目无求,为免遭痛苦被迫在他与律师事先拟订好的一份离婚协议上签了字。我们的家产现已拥有二千万,我仅分得一辆六成新的普桑及二十五万[其中给了五万现金,二十万打的欠条]。但我丈夫还不罢手,数天后的一个深夜,他乘我不备又把车给砸了[110也有记录]。我现在一无住处、二没工作,整天流浪,要看女儿也成了我的奢望。百般无奈,我向社会求助,请问这样的离婚协议及过程能有效吗?能不能撤消?能不能要求重新起诉?以便得到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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