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期间没签合同,现在提前50天申请离职了不批,请问可以收到工资吗?也可以拿到双倍赔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1-12-09 16:09:12
问题描述:
2011-11-8到公司上班的,当初口头约定说是要有三个月的试用期,现在过了一个月了,公司也没说要跟我签合同,现在申请离职,不批,说是要等招到人才能让我走,觉得这个公司制度太乱,不太适合。不想做了。我已经在11月21号提交辞职书,因为一直不批,至今我仍未可以离开公司,我已放宽最大的限度,要求他们尽快找人,我最多帮他们做到年底,但公司的经理仍然不答应,要求我做到明年5月份等那些货出了,他招到人了才放我走。请问我可以不用理会他们的要求,在年底走人吗?如果我做到年底,他们不肯结清工资给我,我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们吗?我可以得到双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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