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10.14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三方合同,并不需要40个工作日。请问这种延迟交房行为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
更新时间:2011-12-07 12:48:2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今年10.14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三方合同,签署合同时中介口头告诉我们因为业主房产证在手,大概20个工作日可办理过户交房,但合同上写的20-40天,中介说是为防止万一,并不需要40个工作日。所以签了但由于业主身份证变更导致延迟了10个工作日去担保公司,而在担保公司办理担保过程中,中介并没有过问业主房产证事宜,现告诉我们业主需要变更房产证,仍需等待1个月。我想请问这种延迟交房行为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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