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纠纷
更新时间:2011-11-16 11:51:31
问题描述:
2011年7月26日我与某人签定了卖房协议,约定先付首付款,余下部份由对方申请余款,由银行支付给我,合同注明要求在10月31日前办理一切手续,结果由于对方的银行余款出现问题,一直拖到10月中旬才办下来,后又因为要缴纳各种税,所以最后约定11月11日去办理过户手续。结果11月11日去办过户时,发现原来合同签的是130万,交税时交易中心要求按照137万的总价来缴税,于是多产生了7500元的税费。对方现要求这7500元钱要让中介来承担,原因是与合同不符,中介拒绝,所以一直到现在仍然协商不了,无法过户。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可以按照合同向对方收取违约金逾期每日0.5%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