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赔偿多少钱?我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不认可可以申请复议吗?按法律规定的数额赔偿受害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1-11-08 15:42:2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于2011年10月13日21时,在吉林省白城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本人从不喝酒,当时是正常行驶(时速20公里)经过路口时,一辆电瓶车(两轮电瓶车)闯红灯撞在我驾驶的面包车的前部,当场死亡,我立即报了案;经医院鉴定,受害者为醉酒驾车,肇事当时有很多目击者,因本人是外地来打工的在本市没有关系网,当时交警让我交15万的保证金对我进行取保后审,我只好借钱如数交纳,两周后交警传我到交警取交通责任认定书,我按时到场;认定书中说我是主要责任,问我是否同意认定书的栽定,如果不同意可在3日内进行复议,我按规定的时限送报了复议书,至今没有消息。我应该怎么办,跪求好心律师帮忙!
上周我让朋友找了受害者家属进行协商,家属说要36万;我没有同意,请教:我应该赔偿多少钱?我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我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不认可可以申请复议吗?在此期间公安部门还能收审我吗?
死者46岁,城镇户口,女儿19岁,妻子身体健康,父亲78岁,母亲76岁,死者兄弟3人(均健康)。
如果我按法律规定我们应该走哪些程序?按法律规定的数额赔偿受害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如果要承担刑事责任应怎么栽定?如果受害者家属要求赔偿的数额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我应该给吗?我的车有交强险和三者险(商业险)。交警那里15万押金交警能怎么处理?
谢谢您好心的律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