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紧急求援
更新时间:2009-03-19 07:50:18
问题描述:
一.我与被告(乙方)签定正式租赁合同。合同第一条约定,被告应于2008年9月1号前交清下一年度租赁
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第二条租期五年,房屋租赁费随本街道门面行情变动。
二.我已向法庭提交大量证据,证明本街道行情上涨,被告拒绝上涨租赁费,我要求终止合同
三.上诉济宁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法官讲:合同第六条约定,甲乙双方信守合同,不能随意终止,否则
造成的损失由提出一方全额赔偿。问被上诉人:装修了吗?花了多少钱?被告答:十五万元。
四.被上诉人一审未提起反诉在法庭上说花十五万元装修纯属虚构,与事实不随。装饰公司评估仅两万元
左右,况且部分装修是在诉讼期间施工的。被上诉人二审时未提供任何证据。
五.我租赁合同第十条明确约定:乙方的室内物品由乙方所有
综上所述时至今日,我没收到被告任何一分钱,被告拒绝上涨,我该怎么办?肯请大家帮忙出主意
,深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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