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直接起诉东芝公司,什么条件和证据法院才能受里
更新时间:2011-11-07 11:47:16
问题描述:
我购买东芝笔记本电脑一台,正常使用一年,其主要部件(硬盘)损坏,同时不小心将购买发票丢失,但有东芝公司的保修凭证和出厂时间凭证(与我购买时间同一月),现东芝公司以我没有购买发票为由拒绝为我实行三包服务,虽然我的产品在三包期内!!!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第24号)《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微型计算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修理、更换。第三十一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者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东芝公司明显违反中国法规.为了中国消费着利益,我想直接起诉东芝公司,那个大律师告诉我什么条件和证据法院才能受里.我现在应怎样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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