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工资也不按约定的来
更新时间:2011-10-11 18:49:18
问题描述:
我原在深圳西乡一家户外广告公司从事成本核算,进公司时老板张某某说公司待遇是管吃住,26天制,工资是按2500的待遇,进公司以后,公司要求我们每天晚上要加班,第一个月工资发放时才告诉我们说是加班不给加班费,累计算年终奖的,但是第二个月的工资发放后我发现公司给我的工资是按2000元发放的,而且我才发现周六加班是和平时上班一样算的,我就去问张某某,当给我的理由是我工作能力不行,并且说我如果不想干的就辞职,于是我写了辞工单他也签字了,说公司下个月给我结算,今天我打电话给张某某,他说我在职时有几个报价亏本了要罚我款,所以我今天你想你请教下我能不能通过劳动法要回以初定的2500的工资?他这种罚款是不是合理?而且当初我进公司以来没有给我交社保,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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