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工资
更新时间:2009-04-14 22:24:4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一个亲戚在青冈的一家淀粉厂(国营企业)当厂长,我到他厂里工作了几个月,他说让我代表他去和另外一个人合伙开办一家糖果厂,钱全是他出,另外一个合伙人当法人和总经理,我辅助他,他每投来一笔钱我给他打一个借条,然后以我的名义投到公司。当时我亲戚没有跟我谈定工资是多少,我的工资他利用自己的权利从淀粉厂给我开基本工资(自2007年4月开到2008年9月,平均一个月1400多元),糖果厂这边一天工资也没有给我开过,今年4月份,我要结婚,请我亲戚把工资给我结一下,结果他以公司亏钱为理由不给我,就给了我五千块钱,然后让他表弟(现在的公司法人兼总经理)给我结算未给我工资的这几个月的工资,结果他表弟还以各种理由克扣,并且一直没有给。我在这两年多,没白带黑任劳任怨的工作,最后竟然这么对我,我很气不过。我想告公司,以和我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和我签订合同、没有给我工资、没有给我交保险为由要求给我双倍工资,并要求补偿,请问我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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