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退股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26 12:04:39
问题描述:
请教: 我和另外两人合资投资50万注册(2010年十月份)了一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我投了十五万占30%的比例,不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为占40%的另外一人)。 现在已经与他们两个签订了退股协议,公司开了欠条(盖了公司公章按了指模,接受了他们的苛刻条件:扣除负债就剩下十一万几,公司开了欠条,公司经营到期的三年后取回十一万几本金,不计算利息。因法人代表有黑社会背景,我不想惹麻烦就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 现在的问题是,是否要去工商局办理手续,把工商注册里面的30%股份取消?有朋友说:不是法人代表,取不取消都无所谓。如果不取消的话,有什么严重后果:比如说公司将来违法经营、以及出事(火灾或者工人伤亡)导致的纠纷,我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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