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解雇我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1-09-24 23:47:3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上海闵行区的一家台资公司的一名职员,2010年5月4日进入公司,合同签约到2013年12月31日.上周公司突然宣布裁员,辞退我跟公司另一名同事,因公司提出只补偿我两个月工资,我觉得不合理,没有接受.公司于昨天(9月23日)发邮件通知我于10月23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人事已于9月23日将我的电脑及所有办公用品全部收缴.请问公司按相关法规应该怎样赔付我.请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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