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全责,与一老人发生刮擦事故
更新时间:2011-09-16 21:19:23
问题描述:
上坡,双行车道,与一骑自行车老人同向行驶,发生刮擦,车辆均无损失,老人为避免右侧三轮车进入机动车道与我的后车门发生刮擦,车倒在地,手破了。当时没报警,立即带他去包扎了手。然后老人又提出去医院检查(这中间他的家人报了警),经查,医生说是软组织损伤,需要住院治疗,办理了手续,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先后到医院做了笔录,定我为全责。为其交纳了住院押金。现在的情况是已经交了3000了,还要我继续交,不知该怎么办?他说他们家没有钱,保险公司说可以双方先垫付,出院后再一块交由保险公司结算。但是我没有太多的钱再垫付了。请高手给出个主意,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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