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考勤规定符合劳动法吗?
更新时间:2018-04-29 05:17:03
问题描述:
考勤执行办法
出勤情况将作为工作考核记录的一部分,也是员工晋级、晋升、处罚、辞退的考核项之一。
1、公司员工(包括总经理)每日均须进行指纹考勤签到;
2、每月工作的时间和指纹考勤为周一到周五全天以及周六上午(上班时间打卡),周六上班时间为早9:30;
3、日工作时间为:
夏 季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8:30
冬 季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每年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4、所有请假出差必须提前办理事后不予处理。
一、迟到和旷工处理办法
1、迟到时间标准为半小时以内
迟到次数三次以内包括三次不予处罚,超出三次从第四次开始从工资扣除50元/次,超出六次(不含第六次)扣除工资一半,超出九次(不含第九次)扣除全月工资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副总商议辞退事宜。
2、旷工标准
(迟到超过半小时为当日旷工,无故未打卡为当日旷工)
旷工一次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三次扣除工资一半,超出六次扣除全月工资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副总商议辞退事宜。
二、请假执行办法
(所有假期以假条为准,批准权限为各中心经理,特殊请假事宜由副总审批)
1、病假:每月两天(带薪)两天以上提供医院证明并告知所属副总审批。
2、事假:正式员工一年之内十天(带薪)超出十天按旷工处理。
3、婚嫁:七个工作日
4、白事:三个工作日(仅限直系亲属)
5、产假:女职工六个月(半薪,转正后工作一年以上享受此待遇)男职工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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