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2006结婚在中国,在判决儿子到现在前夫已付两次儿子抚养费,是否可以诉讼?
更新时间:2011-09-08 23:28:36
问题描述:
请问我2006结婚在中国,可是2009在德国离婚,2009.2我已带小孩回中国,在2010判决离,2011判决由我抚养儿子双方均有监护权,由于经常电话吵架,我在2011.6换了电话号,在判决儿子到现在前夫已付两次儿子抚养费,现有6个月没付,前夫知道我的邮箱可是从没有发信问孩子,请问我是否可以诉讼? (前夫在德国我和儿子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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