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的技术工种人员培训合同书。想辞职。关于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1-08-29 13:58:22
问题描述:
去年12月24来的公司,今年1月1日签订的技术工种人员培训合同书。
一。培训内容:甲方负责乙方的电气工程师(我是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专项技术的培训。/////(其实是在一个工厂里面,指定一个电工师傅带我一起维修机床。我不会的就教我,会了的就全部我去维修。)
二。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免费对乙方进行专项技术的培训。
4、培训期内,甲方按规定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
5、甲方对乙方的培训是有偿服务,即:乙方期满后必须为甲方服务五年以上,否则将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乙方的就不说了,最后有一条:乙方学习期满,应甲方要求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三。违约责任: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全额返回甲方所发给乙方的基本工资。如学习期满乙方不愿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在返还甲方所发给的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支付因影响甲方人才培训计划实施的违约金壹仟元。
四。合同期限:见习合同有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工资什么的合同里面没说,只是头口说了,1500一个月。第一个月工资,是在第二个月的25日才发。
当我在2月25日的时候,发给我的工资是500,然后他说一个月要扣1000当押金,因为是培训期间,怕我不干,说,等签正式合同的时候会返还给我,然后一直到五月份,才拿到1500.前三个月每月1000总共3000元。现在快九月了,这个合同到期了,也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最近要把我工作地点,从我家乡这边调到别的市去工作(分厂),依然不签订劳动合同,做的事情还是基础电工的事情。所以我想辞职。想问下,这份合同有效吗?如果我现在辞职,要不要支付违约金,就是以前发我的工资加1000元。前几天才发的上个月的工资,这个月的工资能拿到吗?扣在公司的3000元能拿到吗?求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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