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合同
更新时间:2011-08-28 22:18:11
问题描述:
我们3个同学今年刚毕业的,然后是准备留在孝感,想在孝感工作,于是我们一起去找到现在的这个房子,租下了1年,合同是说从2011年7月17日开始到2012年7月16日止。
这个房子是一年5500元,我们先付了3000元,合同上也写了,是让剩下的2500到2011年9月17日交清。但是我们3个在孝感找了1个多与还是没有找到工作,家里面说让我们都回去找事,然后我们就找房东谈了一会,第一次她说不可以,说已经签了合同,怎么能退租呢。然后就说要做饭了,以后再说。我们回去仔细的看了下合同,上面也没说不能退租啊。但是现在房东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于是我们想了另外一个办法,就是把房子合租出去。我们一直在找合租的人,昨天差不多找到了,于是我们就又去找了房东,然后跟房东说我们不退租,但是因为我们没法住,所以把它合租出去,然后房东说可以。说你们找到人租后就来这再签合同,但是要把没付清的都付清。我们说着是当然的。当时我们心里想着这个事还好终于解决了。心里很高兴啊。
然后今天,要租房子的人来了后,我们去找了房东,但是他今天竟然一反昨天的态度,说你们要走,就2个法子。1:你们剩下的钱也不找你们要了,你们直接走。2:你们把剩下的钱交过来,房子给你们空着,然后你们走。我们就觉得好笑,昨天这样说,今天那样说。然后如果还是要转租给别人的话,就必须要再加500块。但是租我们这个房子的都已经价格谈好了,它就这样突然变卦,这我们要怎么说,要我们怎么做呢,租我们房子的都是学生,也没有那么多钱,但是我们已经在这边呆了1个半月了,一直都是用的从家里带来的钱,也没有多的。那这样房东是把我们逼急了,没有办法了,所以来咨询一下,我们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拿到属于我们的权利!谢谢!
同时我还想问一下我已租了的房屋,有没有权利找合租的人,还有如果退租的话有没有相关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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