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的合同
更新时间:2011-08-12 04:51:20
问题描述: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7月,我以每个月4百的房租租了一个门市,33平方米的门市.开了自己的美发店,当初签约的时候签的是3年合同,每半年交一次房租,以每年6百的暖气费另交.. 合同里写明,如果我没有干满3年,我将赔付半年的租即2400块.. 但这份合同 只是我与房主的签约,并没有通过,任何法律公证处的公证,我想问的是,如果我不到3年搬出来,是否得赔偿那半年的房费?没有在公证处公证过的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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