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试用期提出离职,他不准,我继续做了三天走了去问厂里拿工资,厂里克扣我工资
更新时间:2011-08-23 14:27:44
问题描述:
我2011.6.12.入职于广东奥马,试用期一个月,2011.7.5提出离职,他们不准,我继续做到11号然后就走了,过后我问他们索要工资,他们不给,我去劳动局,他们说我过了试用期才提出的,我去跟他们协商,人事又说我是试用期内提出的,根本前后不搭,我后来再去问,想去录音,现在他们的说法是,在班长的出勤记录里面,我是13号才提出离职的,前面提出的是要求转班,他们现在要求我提出证据,可是那时候我的离职信放到班长的桌子上面,班长不签名,现在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 我真的崩溃了,他们这样欺负我,克扣我工资,我现在在广东是租房子的,到期交房租了,我没钱,只能跟朋友挤到一间房子里面,风扇没有,饭都没得吃了,大热天的好多蚊子,我朋友快回老家了,我没拿到工资,回家都没钱,刚来到这里,也没有朋友,现在上网也是问朋友借的钱,再这样下去我只能自杀了,哪位好人帮我解决下这件事情怎么办,谢谢了,我真得走投无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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