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合同期未到,我是承租方,单方退租,有押金。那么我还需要另外赔偿违约金么
更新时间:2011-07-25 14:22:52
问题描述:
本人租了一间店面,合同约定3年,押金1000,月租1600.3个月一交。我只租了一年多,由于地段较偏,无法继续经营,临时要退租,可是房东不肯,说合同有要求提前三个月通知,只是我已无力继续,又不想白白把3个月房租打水漂,于是违约。像这样我是否要另外赔偿房东其他的费用,能不能把押金当做违约金,因为里面的水电费用都已经交清。已经没有任何欠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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