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合同和劳动合同同时签,应按照哪份合同?
更新时间:2011-07-05 10:24:14
问题描述:
有个朋友5月份的时候去公司报到,当时人事说公司在搞一个见习基地需要凑人数,要他签一份见习合同,只是说明会有一定的补偿,但没有没说明见习期间是无法缴纳社保的。试用期一个月过后公司和他签劳动合同,但是就缴纳社保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朋友希望公司能为其5月份开始缴纳城保,一开始公司说可以,但是现在说见习的三个月没法交,只能见习期结束后开始交。现在的问题是,见习合同和劳动合同同时签的情况,应该以哪份合同为准?要求公司从5月份开始缴纳城保是否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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