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烦恼
更新时间:2011-06-26 12:11:43
问题描述:
我老舅在晚上10点左右接舅妈回家途中,被一辆BYD汽车从后方撞击,出事后汽车并没有停止,而是将人又拖了10米左右,自行车被拖至200米处,扬长而去,家人当时很惊慌,并有好心市民帮忙报警,并将伤者送至医院。警察勘查现场,并没有发现肇事者及其车辆踪迹,经多次巡查,终于在2小时后发现肇事者及其车辆,当上前要询问时,肇事者为酗酒者,并发现车里有枪支一把,后将其逮捕。伤者在医院花销均有病人家属自行垫付,肇事家属并没有给予相应现金。经警察多次催促,肇事家属才以每次2000元-3000元,共计13000元给予缴纳住院费用,但,当时病人以花费40000元左右!在出事第七天交通大队将其肇事者释放,其理由是法医验伤报告不是重伤。我想咨询一下情况:第一,交通大队是否有理由在未解决完事情前将其释放(因为他酒后驾车了);第二,因为他已私藏枪支会两者并罚吗?第三,作为伤者一方,我们如何有效的将其相应的损失要回,损失费用如何计算;第四,下一步,我们是否该进行法院诉讼,程序该如何进行;第五,因为肇事者有银行贷款,其肇事车辆被扣押,是否拍卖车辆会先给银行还款,剩余才给我们补偿,如果,肇事者一味强调没有钱,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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