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10-02-06 21:13:09
问题描述:
2010年1月19日,我的家属(爱人)乘坐客车去上班,途中因司机雪天驾驶时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多人受伤。先经交警调节,无效。车主有赔偿能力,但,拒绝调节(可能因为他上面有人!)现在,处理事故的班子(县里成立的)说,要走诉讼程序,对其财产进行了保全,移交司法。咨询,根据河北的情况,如何进行诉讼和赔偿,及赔偿标准。谢谢(她,41岁,公职人员,有3个抚养人,儿子16岁,我的母亲69岁,由兄妹5人抚养,哥哥48岁,残疾,无如何生活来源,有兄妹5人抚养).另外咨询,她这种情况,因在银行部门上班,有没有更多赔偿的其他条件.交警做的调节里,仍然采用赔偿的标准是2008年的统计数字,因现在我已经可以找到了2009年的河北统计局的数字,按法律规定是按上一个年度的标准赔偿,请问,是不是应该按2009年的数字标准?(尽管交警或法院还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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