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1-06-11 18:12:13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3月份自建民宅,与承建商签订合同期限为3个月,包工不包料,但直到如今已经9月份,我的房子还没完工,正巧在最近又在我的建筑房里发生了一件命案:由于房子没完工,大门和楼梯的栏杆都还没弄好,一天一个陌生的老年人好奇走进我尚未完工的建筑房内,不小心从楼梯上掉下来摔死了,现在死人的那方要求我赔偿,我觉得很委屈,本来他就是私闯民宅,应该对这件事承担全部责任,何况我还没竣工的新家发生这样的事,我倒还想找他赔偿。这件事追溯到承建商这里,我觉得他负有很大的责任,如果他能按时完工,我的大门,楼梯什么都弄好了,自己也搬进去住了,那陌生人不可能进的来,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现在给死方赔偿倒小,关键是我的新房花了我近50万,现在发生这样的事,跟我整个家庭带来了阴影,没法搬进去住,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不重新盖房或者买房,我兄弟3个连媳妇都讨不上,没有女的愿意跟我们去住死过人的房子。我觉得承建商违约在先,后面又发生这样的事,不但让我的房子没法住人,还给我全家心灵上带来阴影和创伤
我想请问,我可以和承建商打这个官司吗?我可以提出这件命案给我带来的财产和精神方面的赔偿吗?如果可以,这个标准能在什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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