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补偿
更新时间:2011-06-08 19:44:5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1999年10月05日进厂;到2009年09月30日;工厂要和我终止劳动合同;(期间:工厂和我签订了04??05年09月30日;05??06;06??07;07??08;08??09年09月30日的劳动合同;但是工厂在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行前没有按当时有关规定对支付我1999??2007期间的经济补偿;)现在工厂只支付我2个月的经济补偿;请问是否合法?反之;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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