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方不按期收款,是否算作违约
更新时间:2011-05-16 08:19:3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非常想咨询您,我于5月1号购买了一处二手房并签订了三方合同,写明购买的是毛坯房,现在房主却要求我连同装修和家电家具一起买下,经讨价还价,因价格原因我没有同意买它的装修和家电家具,我要求按照合同和协议办事,房主却说不买装修和家电家具那房子就不卖了,并拒绝接收5万的款项(我有房主拒绝的录音)。所以有几个问题想问下:1、房主不接收5万的款,在法律上是否算作违约,是否能要求房主退我双倍定金?2、因为5月5号是房主自己拒绝接收的,那么在法律上能否认为5月12号的交款日期应该自动往后顺延或自动失效?3、因为5月5号没有完成交款,之后也没和房主达成一致,所以5月12号也没法进行交款,这个算不算我违约?4、如果我委托中介公司起诉房主,要求法院判房主违约在先,合同自动解除,并退我双倍定金,有多大胜诉把握?5、如果我胜诉,中介费由谁来支付,能否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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