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效力?合同上违约责任规定:如果卖方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如买方违约,定金被没收;合同未执行,返约方须照付佣金给中介方,请问此时卖方是否须双倍返还定金?买方是否违约(因无法与业主见面不
更新时间:2006-03-16 17:09:05
问题描述: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业主其母以业主代理人的身份与买方以及中介签房地产居间合同,约定房价,交款方式与时间,违约责任等,在电话确认业主后(业主在异地),三方签好合同,业主其母当场通后中介收取买方定金5000元,中介开出定金收条给买方,第二天,买方依合同约规定准备交付部分首期款时发现,业主其母未获得公证处的授权证明,于是买方与中介方签署附加合同,约定后期款项须面见业主时才可以交付。这时业主又不想卖房,要求退5000定金,中介与业主协商未果,业主避而不见同时不收后期款项,时间已过合同交易约定时间(3/1日之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