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问题咨询
更新时间:2011-05-01 22:50:32
问题描述:
我的这套住房属于我自己个人的房产,由于我姐姐急需用钱,我自愿将住房作抵押,向执业财务公司快速借贷了12万元。签下合同:期限为30天,每个月还要偿还利息;写下委托书:于30天偿还不了债项,房屋将委托财务公司全权买卖,并在有关政府部门作了公证。30天后,我姐姐并没能将借债偿还清,只是一边还债一边还息,财务公司也没有催促,一直持续了两年时间后突然收到收楼通知,才知道房产已被变卖了。我不明白为什麽财务公司不在合同到期后就把我的房产变卖?而是一直在收取债款和利息持续到两年后才变卖房产呢?那我是否能取回合同期后所还的债款.利息或住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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