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讨回我应得房产
更新时间:2011-03-10 18:59:37
问题描述:
我今年63岁,1952年我母与我父离婚,由洛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其判决书中由××街×号房产一处共18间从中截开,其北一半计9间由×××(我母)及其子(我)永远管业。等字样。现因时间长久,再加历次运动所致原房产证找不到,能否由《离婚证》原件为据,找老城房管部门
让其落实政策,讨回我应得房产。请赐教,我还应准备那些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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