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扣除我的工资,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1-03-05 16:31:31
问题描述:
我在宿迁市市府东路119号皇家宾馆前台工作,共两年多的时间,在平时的法定节假日里从未享受过加薪或调休的待遇。前两天发生的事情更让我生气,有名客人在我宾馆开了两个房间,共入住了一个多小时,因为有急事需办理退房手续,按照宾馆规定,开房未满两个小时可以按钟点房结算,我就按照钟点房价格收取客人房费,第二天宾馆经理责怪我没有按照全天房费收取客人的钱,并且要解雇我,训斥我业务技能不熟炼,并且从我的工资里扣除房间的差价,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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