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不愿意支付因国家税费调整所增加的营业税
更新时间:2011-02-26 20:33:28
问题描述:
我(买方)是今年1月20号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合同约定房产交易中产生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均有买方出,卖方净收50万,但合同中注明:合同签订后因国家政策调整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1月28号国家调整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全额征收,因此我多交了1万多元营业税。现我要求卖方退还我多交的1万多元营业税,但卖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起诉能赢吗?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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