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家庭财产纠纷问题,希望有时间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更新时间:2011-02-25 19:02:04
问题描述:
问题是这样的,父母有三个儿子,财产分配书是这样写的“老二的财产是五间旧房,老大要一块老房,老三要七间新房(给老大两万块钱)”其实七间房是老三要四间,老大要三间,但是老三要了七间所以就得给老大二万,要让老大在这住五年。问题是这样分财产就不合理,当时只有老大在文书上签了字,老大媳妇没有签字。如果老大夫妻只有一方签字的话,这个文书生效吗?如果同样三个儿子,老大如果没有财产继承权的话,那老大是不是就可以没有赡养老人的权力了。希望律师能给我解答一下,多谢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