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给狗咬了!
更新时间:2011-02-13 13:30:54
问题描述:
我在禅城一家台企做后勤维护工作,2010年6月1日去另外一家三水芦苞工厂(公司的客户,台企)维护,在厂方人员陪护下,给牵养的一只狼狗从后面偷袭,咬伤左腿。后来我立即与同事去注射狂犬疫苗,和注射狂犬蛋白,共花费1200多元。我凭医疗发票回公司报销,我公司再跟对方讨付费用时发生争质,对方在陪付医疗费用1200元,与我公司解约。我公司因对方解约遂将原因推卸于我,多次谈及此事,并多次隐晦谈及因我超额索陪(前段时间对方狼狗也曾咬伤对方员工,注射300多元狂犬疫苗)令对方解约。令我很气愤,心身饱受困扰及对未来健康的担忧。因为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30年!我能否向对方或我公司索取什么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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