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赔偿金额应该为多少才是最合理的?
更新时间:2009-05-13 13:21:07
问题描述:
当时那人喝醉酒以后从我家门口经过,我妈亲自看到他走以后,然后才进的屋,一会儿,那人就追着我家的狗打,说被我家狗咬伤了,我妈叫他给她看被咬伤哪里,好带他去打针,可是他没有给我妈看,然后我妈就叫我伯伯来看,没有发现被咬伤的痕迹,可到了晚上,那人就跑到我家说被我家被咬伤,我妈又再次叫我伯伯来看,(当时我爸爸并没有在家)还是没有发现被咬,我妈就没管他了,第二天那人报了案,说被我家狗咬伤,我家不但不管,我爸爸还打他,就这样,他住院一共花了差不多两千块钱的医药费,要求我家全部赔偿,派出所的人也这样说要我家全部赔偿损,不然就上法院,我想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还有,如果真被我家狗咬伤的话,赔偿金额应该为多少才是最合理的?急急...希望夏远进先生能急时帮助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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