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为2011.1.12013.12.31.因元旦假期公司休息,时间上班日期为1月4日,当月足勤。但公司结算工资时扣了我大约8%。请问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1-02-13 10:06:35
问题描述:
我的劳动合同为2011.1.1 - 2013.12.31.因元旦假期公司休息,时间上班日期为1月4日,当月足勤。但公司结算工资时扣了我大约8%。 说是按照老社部发[2008]3号通知执行的,按月工资/21.75*20(出勤天数)计算的。请问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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