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诉讼
更新时间:2011-01-14 00:36:56
问题描述:
我是下岗以后为了生活一九九六年到桃源街公140号云南博润进出口有限公司从事清洁、收发值班工作,每天七点开始打扫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卫生间,下午四点到值班室上到五点。星期四、五从早晨七点打扫完卫生十点又到值班室上到下午五点才下班。今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突然通知我交接工作,不用来上班。?由是决定换人。在这个公司工作了整整十六年根据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国家是保护双重劳动者的,并没有禁止不能双重劳动。盘龙仲裁委驳回了仲裁,不服又到盘龙法院申请诉讼但在八月二十七日通知去拿传票的时候在和法官交流时她们的说法也是说我和这个单位不存在实事上的劳动关系非常想不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说的很清楚她们为什么就不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我应该怎样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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