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0-12-31 22:18:56
问题描述:
老人和我共同生活留有一处庄基地,02,03年两老人去世,料理后事由我和哥哥共同分担,这期间我哥是和我共同住一个庄基,07年他砍掉了我4分承包地的果树盖了新房子(当然是村上同意批的)。还有老庄基周围的好多树木都是他私自砍掉的没给我赔偿,现在还占用着老人留下的两间房子,他75年就分开过他自己的日子了,现在问起庄基地的事说还有他的一半,由于老人的去世老庄基证不知去向,老庄基证上面写的是我的名字,是82年前后办理的。请问:
1,是不是以料理老人后事为由,我哥就有这宅基地的一半?
2,我能要回我的果树赔偿吗?
3,能补办庄基证吗,在那里可以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