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0-05-01 10:23:33
问题描述:
父亲弟兄三个,爷爷奶奶健在时,将宅基地使用权分为:大儿子,分前院右边一间半房子,半基院子,二儿子分前院左边一间半房子,半基院子。三儿子(城市户口)分后院右边一间半房子,半基院子。左边一间半房子归大人所有含半基院子。大人的生活,医药费,安葬费由三人均分。死后,三人均分后院一间半房子和地基。二儿子手上有这种分法的字据,有三人手印,目前还有一个证人(共两证人),是他们舅舅健在。二儿子一直和大人在一个院子里,挑水,杂活都是二儿子负责。三儿子不常回来
爷爷死时1991年,是三人安葬的。大儿子在此时将其前院一间半房子和半基院子用500元转给二儿子。1999年奶奶去世。大儿子没出安葬费,只给了二百元的表示费。并说后院他不分了。当时在我奶奶刚死后,村里管事的(现在还在世)问了一下,你们房子分好了吗?(这时地基便宜)二儿子和三儿子都说,前边归你二儿子,后边归三儿子。也没写字据。
现在地基贵了。三儿子拿了一份证明,上面写的是:宅基地归他一人所有。上面有村里的公章,并且是只有上面两个证人中那个去世的证人签字。
现在请各位帮帮忙,我是二儿子家的孩子。急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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