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合同到期有没有经济补偿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0-10-23 01:40:0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 最新的劳动法是怎么规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 我是2008年4月跟公司签的三年合同 应该是2011年4月到期 我想咨询的是 我听说如果合同到期 我不想跟公司续签离开的话 公司按照劳动法也应该会有相应的补偿 补偿的标准是N+1 就比如我是三年 就应该给3个月+1个月的补偿 标准是上一年的平均工资 ?是这样吗?
我想请问.这个说法在劳动法上有吗.成立吗 如果合同到期 我不愿意再跟公司签约 离开时会有经济补偿吗?麻烦您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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