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主动辞职,工资该如何结算?
更新时间:2010-10-11 16:36:37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9月11日去某培训学校面试,于当月12日正式上班。约定基本工资600,试用期一个月工资400(是否合理,试用期的工资应是基本工资的80%),另加课时费。由于后来工作地点变动,离家较远,我于10月8日正式申请辞职,唯有工资还没有结算。请问,该如何支付我工资,校方只愿支付课时工资,没有基本工资,这样合理吗?(我们没有签订协议,有两份空白的协议加盖了校方印章的协议在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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