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离婚,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0-09-19 13:39:41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2006年10月底结的婚, 房子有两套,一套写的是我的名字,一套写的是他的名字,都是婚前买的按揭,婚后共同还款,装修和购买家电也是婚后进行的。 婚后育有一女,现年3岁。他平均月薪4500元,从2010年开始,他就很少拿钱回家,到9月份不足1万块。而女儿经常生病,一个月光是医药费就差不多1000块,加上上幼儿园的学费、学舞蹈的费用、生活费,平均一个月下来光是花在孩子身上的费用就有2000多。每次我没钱了,找他要,他就说工地上要用钱,不拿,态度还非常的不好。现在脾气也越来越不好,动不动就拿孩子还有我父母出气。我实在是不想和这种没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在一起生活。不管他是不是在外面有了人,我都决定离婚。我现在想的是为孩子以后留条后路,不管她跟谁,房子都全部划到她的名下。如果我养孩子,他就付生活费。我也和他谈过,他不同意,说房子是他的。现在我们就僵持着。请教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做才能迅速离婚,并保障我和孩子的利益。房子和孩子应该怎样处理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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