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员工哺乳期被告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0-09-16 22:06:27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一名派遣到某外资企业的员工,目前正在休哺乳假。从怀孕至现在未见到用人单位和派遣处给的一分钱,时值中秋,也没有任何福利。打电话到用人单位,被告知满28周自动解除劳动关系,联系派遣公司,得到的回复是各项福利薪资会在哺乳假结束前支付给我,并会在我哺乳期到期后前一个月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我热爱我的工作,但现在,我很茫然。
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做符不符合劳动法?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过错?难道没有哪项法律是来约束派遣制度?请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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