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犯罪致人轻伤的如何量刑?
更新时间:2010-08-31 11:36:59
问题描述:
我母亲于2010年6月16日傍晚被对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殴打,经县级法医鉴定为左颌贯通,构成轻伤。
案发时,被告趁家里没有其他人,在我家门口对我母亲狂殴(我对此非常愤怒),还威胁说“早晚要弄死我母亲”!
案发后,被告没有投案自首;立案后也没有积极上门探望我母亲,没有任何赔礼道歉行为!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法院开庭审理的话,一般这种情况,被告会被如何量刑?对于赔偿金这部分,一般按什么标准赔偿,金额大概在多少之间?
盼望回复!谢谢各位!
祝
身康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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