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知道如果不交配套费算不算违约,是不是也必须在交房时与物业签约,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更新时间:2010-08-11 15:10:0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们在09年购置了一套期房,合同上是10年5月1日交房,到现在还没有交房,开发商说近几天要交房,但是他提出必须先交配套费再验房,我们对开发商已经失去信心,但是不知道如果不交配套费算不算违约,还有就是这个小区的物业费也比本市的标准高,不知道是不是也必须在交房时与物业签约,前期签合同时没有对物业进行约定,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谢谢
前面的这些问题,我们在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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