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代理产品,发现产品与考察不符
更新时间:2010-08-10 14:13:1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父母于2010年8月到实地考察了**气化炉。新型高效环保燃气炉,感觉还不错,演示人员演示得还好,说操作简便,燃烧原料广,燃烧充分,干净卫生。我父母感觉有市场和前景,就签订了代理合同,并付了7000元代理费用(合同注明不退,但销售满100台机器可以返还),首批货按市场价免费铺货,价值就是我们付的钱。几天后收到五台产品,但发现根本就不是他们演示的那样,也不是**的产品而是另一家的气化炉(经证实两家气化炉并非一家公司),并存在大量问题无法操作与销售。打电话对方也只说是我们的操作问题,但不解决,也不承认是产品有问题。 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追回代理费用?合同中期限是一年,如有违约要付20%的违约金。 谢谢律师解答,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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