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了,还没签订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0-08-04 15:34:25
问题描述:
我在现在的公司干了三个月了,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签合同的通知!我想问您的是,如果他们通知我签合同了,我是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执行条例中的:补签合同应该赔偿我除去第一个月到补签合同当天的前一天的每月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他们不给我补偿,我是不是可以申请仲裁,如果申请仲裁的话,都需要什么,也就是我需要什么证明?我这里有工资条和工资卡的明细,能不能做证明呢?还有,如果每月的工资都已经按时发了,是不是在赔偿的话,就只赔偿一倍的工资了?再就是,赔偿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是除去第一个月之后的每个月的工资的平均值呢,还是每个月已经发了多少钱,就按照已经发的工资的双倍来计算呢?如果申请仲裁,我的胜算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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