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已过,被辞退!
更新时间:2010-08-03 08:15:11
问题描述:
事件要点:
1、我于今年5月12日入职某企业,当时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协议,于7月11日到期,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职位是行政人事助理,试用期满后,经甲方(公司)认可,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协议没有约定劳动时间,社会保险等等。公司周六正常上班,没有安排补休。
3、7月27日,公司通知我试用不合格,要我可以马上离开或者做到7月底。我做到7月30日完。
我的疑问是:
1、我是否能主张到:A、公司应付7月12日起的双倍工资;B、公司应付周六上班的双倍加班费;C、公司应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D、公司应予补缴社保?
2、我的职位是否会影响到仲裁结果?我本身是只负责招聘方面的,不管理劳动合同和档案。
3、经济补偿金按1800元/月算,还是按1800元+周六加班费之后算?还是按照1000元/月算?
4、我的日薪是不是=1800÷21.75=82.76元?还是另有算法?
盼复!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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