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板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下班途中出事算工伤吗?
更新时间:2010-07-20 22:38:18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 我请教一下:
我的父亲去年退休,今年7月5日起,在村里人潘某介绍下为本市一个老板打零工,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直到7月18日傍晚,父亲下班后骑电瓶车回家,在一个丁字路口,一个十几岁男孩突然从前面正在行驶的一辆摩托车上下车,父亲刹车不及,从电瓶车上摔倒,头部血流不止。 小男孩也被撞得翻了跟头,估计肩膀也受伤,看到我父亲流血他马上离开了(不认识此人)。 到今天(7月20日)为止,我父亲的医药费已经花去5000元,估计还要再花五六千元,我们去找他老板,他说既然是下班后出的事,他不负责任。 您看,像我父亲这种情况,他老板应该承担责任吗?具体是哪些? 盼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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