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协议离婚,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0-06-28 14:16:02
问题描述:
婚前,男方写借据给男方父母(男方父母将房产抵押贷款),将这笔费用给女方做旅馆生意用。请问:
1.结婚两年后,如果要离婚的话,这笔费用该由谁还?是否应该由女方全部偿还?
2.旅馆生意所得费用,又由女方投到另一旅馆用,请问若要离婚,男方是否应获得旅馆收益?该如何分?是否需要开书面证明(比如,男方写借据证明这笔钱是给女方做生意用)?若女方不写书面证明该如何?
3.请问直系亲属可否作为借据的第三方证人?
还请一定帮忙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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