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款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26 19:38:14
问题描述:
本人与某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其中有这样的条款:
1.乙方转正期间,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条款,违约方应支付对方一个月收入的违约金
请问:
1.上述条款是否具有效力,有无违法?
2.如果发生争议,我应该怎么向公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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