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口头约定离职5个月后,其单位发通知说已经对我进行了除名处理
更新时间:2010-06-02 09:09:44
问题描述:
我在2009年8月中旬与单位约定9月初办理离职手续,单位负责人口头同意。在办你离职手续时,单位负责人在我的辞职申请书上增加内容,并要求我照抄。我不同意这样的要求,这个人就叫我自己走(离开公司),就不给我办离职手续了。这时,我也就离开这个公司了。
由于是月底发薪,我以为我8月份的工资已经发了,结果,这个公司就没有发8月份的工资给我。
在2010年的2月初,这个公司发了一个通知给我,说我因为旷工,被扣了2009年9月份10多天的工资,还说造成了几千元的经济损失也要我负责进行赔偿。
我想问的是,这个公司的做法有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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